甲方: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
乙方:[供应商名称]
鉴于甲方为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,建设“非遗文化创意工坊(蓝印花布印染技艺传承基地)”,需通过网上超市(以下简称“网超”)采购项目所需相关物资;乙方为符合网超采购要求的供应商,愿意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与服务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双方经平等协商,达成如下条款:
第一条 项目概况
1.1 项目名称: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非遗文化创意工坊(蓝印花布印染技艺传承基地)项目(网超采购部分)。
1.2 项目内容:蓝印花布印染技艺传承、教学、体验及文创产品开发所需的相关物资采购,具体品目、规格、数量、技术参数等以甲方在网超平台下达的订单为准。
1.3 采购平台:[指定网上超市平台名称]。
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
2.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(大写)[具体金额]元(¥[数字金额]),该价格为含税、包干价,涵盖货物成本、运输、保险、安装调试、培训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。
2.2 支付方式: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部合格货物,并经安装调试、验收合格后,根据网超平台流程及本合同约定,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价款。乙方需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。
第三条 货物交付与验收
3.1 交付时间:乙方应在甲方网超订单确认后 [具体天数] 个工作日内,将全部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(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非遗文化创意工坊)。
3.2 交付要求:货物包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,确保安全无损运抵现场。包装物不回收。
3.3 验收:货物到达后,甲乙双方应共同开箱清点。验收标准以本合同约定、网超订单明细及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为准。如发现数量短缺、质量不符,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乙方限期更换、补足,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。验收合格后,双方签署《货物验收单》。
第四条 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
4.1 乙方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、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,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、规格和性能要求。
4.2 质量保证期:自双方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,不少于 [具体年数] 年。在质保期内,货物出现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,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。
4.3 乙方应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,确保甲方相关人员能安全、有效地使用所购物资进行蓝印花布印染技艺的教学与创作。
第五条 违约责任
5.1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,每逾期一日,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。逾期超过15日,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。
5.2 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,乙方须无条件整改至合格,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。
5.3 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违反合同其他主要义务,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20%的违约金。
第六条 其他
6.1 本合同未尽事宜,由双方协商解决,并可签订补充协议。
6.2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;协商不成的,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6.3 本合同一式陆份,甲方执肆份,乙方执贰份,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。
6.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知、订单确认等,可通过网超平台或书面形式进行。
(以下无正文)
甲方(盖章):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
法定代表人(或授权代表)签字:
日期:_年月_日
乙方(盖章):[供应商名称]
法定代表人(或授权代表)签字:
日期:_年月_日